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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通州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社会化教育人才招聘公告
时间:2020-07-30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,现开展社会化教育人才招聘工作,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(一)招聘对象
具有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社会在职人员。
(二)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
1.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。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,身心健康。
3.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。
4.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5.年龄在45岁以下(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对于具备中级职称等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,对于具备高级职称、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特别优秀人员可不受年龄限制。
6.具有优秀的中英文口语及书面表达能力,国际交流与合作经历者优先。
7.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,并符合相关回避原则。
8.涉嫌违法违纪,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,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,不接受其报名。
(三)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
1.受过刑事处罚、劳动教养、少年管教的。
2.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。
3.受过党(团)纪、政纪、校(院)纪、军纪处分的。
4.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。
5.道德败坏,有不良行为,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。
6.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。
7.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。
二、招聘岗位
详见岗位及条件表格
三、报名初审
(一)报名时间:
2020年8月1日
(二)报名方式:
(三)联系方式:
联系人:王老师 联系电话:18010167316
四、考核
考核将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,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,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。
(二)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。
(三)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。凡提供虚假信息、伪造相关材料者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报考资格,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,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。
(四)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均为六个月,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试用期工作能力、纪律要求和身体条件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定为不合格,将解除劳动合同。
北京市通州区青少年活动中心
2020年7月30日